交 易 条 款
第一条 新客户注册
1. 初次订购用户须按照长汇商城规定填写客户信息,通过电话、网站、传真方式提交至长商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注册登记,以获取客户编码及其它相关资料(例:目录、促销信息等);
2. 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在受理客户登记申请后,在正常工作日1个小时内将审核通过的用户注册号码等信息通过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客户;
3. 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对信息不符、重复登记等客户的登记申请有权拒绝,并以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告之申请用户;
4. 注册后有效期为一年,期间客户登记信息如有变更须由客户通过电话、网站、传真方式向长汇客户服务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变更后的信息;
5. 在有效期即将结束时,如符合长汇各项基本准则可延长有效期为6个月,以后以此类推。客户在一年内无订购时,长汇有权取消客户的登记及相关资料的寄送。
第二条 客户信息变更
1. 如客户在长汇登记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和传真号码、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应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网站等方式向长汇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并提出变更请求;
2. 若您申请变更的信息涉及到结算方式(例如:延期付款或延长付款时间)时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交到长汇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变更,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变更后的信息;
3. 若您申请变更的信息涉及到增值税发票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及新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一起以传真方式提交到长汇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变更,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变更后的信息;
4. 延期付款的客户(包括月结客户等)需要变更信息时,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及相关资料提交到长汇客户中心申请变更,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变更后的信息。
5. 如您的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向长汇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变更,造成商品、目录等资料配送时的延迟或没有送到等情况发生的,长汇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 商品目录等申请
1. 客户可通过电话、网站、传真方式向长汇客户服务中心提出商品目录或其它促销信息等资料免费索取要求,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在受理客户索取要求之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商品目录或其它促销信息等资料通过随货或单独邮寄方式派送到客户手中;
2. 若申请用户为非长汇注册用户,须先注册成长汇用户才能申请,具体请参照第一条规定。
第四条 商品订购
1. 客户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站订购长汇目录或网站上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等”)。我们在接收您订单的同时,将视为您已经接受我们的使用条款;
2. 当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处理完您的订单后,可视为您与广州市长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协议已经成立;
3. 当您订购的商品暂时没库存或是特殊商品(预订品、定制品、目录或网站外其它产品)或特殊服务时,则需通过以下相应方式订购:
① 若常规产品无库存时,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将暂存您的订单,同时从接到订单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您订购商品采购到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您是否需要继续订购此商品,确定订购保存订单配送出库,若不再需要可取消相关订单;
② 若你订购的商品为预订品(目录内商品,家具产品除外)时,长汇客服中心将暂存您的订单位,同时从接到订单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你订购商品采购到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到货并安排配送到你手中;
③ 若您订购的商品为定制品、长汇目录或网站外其它产品时,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在接到您订购信息起工作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回复您订购商品的相关信息(能否定做、商品价格、交货时间等),您确定无误之后以电话、传真方式订购并按规定预付商品全部款项,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在确定货款到帐后并在沟通确定好的交货时间内将你订购商品采购到位并配送到你手中。
第五条 订单变更、追加订购及取消订货
1. 若您需要对订购的商品进行修改(包括取消或追加部分商品)或取消订货,请于订购当日16:30分之前通过电话、登陆长汇网站等方式进行变更或取消订单;
2. 若您于订购当日16:30分之后追加的订单,因长汇的销售系统已对之前订单进行安排商品的配送,所以无法与之前订单进行合并配送,需额外单独配送;
3. 若您于订购当日16:30分之后取消的订单,因长汇的销售系统已经对客户的订单进行安排商品的配送,所以无法取消当日的订货。客户想要修改部分商品或取消订货,请按照退换货手续办理,具体参照第九条商品的退换货处理条款。
第六条 商品交付及配送
1. 商品交付是指将商品送至客户登记注册的送货地址或客户特别指定的送货地址,并由客户指定收货人签收后视为交付完成。月结客户指定送货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时,须书面告知长汇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变更;
2. 商品到达日期会因商品或服务不同而有所区别。详细内容请参照本目录中的关于商品配送条款;
3. 当客户填写的订单内容不全或有笔误时;当由于通讯状况造成长汇本部无法完成订单处理时;当由于天气、灾害、事故等造成货物运送状况不良时;当客户的订单限额超过时;当春节或其他节假日时,有可能不能按照本目录中关于商品配送(PXXX)及第四条商品订购条款中记载的期限送达;
4. 对于订购的商品暂时没库存或是特殊商品(预订品、定制品、目录或网站外其它产品)或是特殊服务或是需要大批量订购的商品,我们将会另行通知送达日期。详细内容请参照本第四条商品订购条款;
5. 配送地区只限广州市地区,其它区域的配送服务,请关注长汇网站或其他地区专用的商品目录上的相关说明;
6. 配送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8:00;特殊时间配送,请致电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7. 配送费用收取:
① 订单单笔满99元,免收配送运费。(只限广东省地区);
② 订单单笔未满99元,加收8元配送运费。(只限广东省地区)。
第七条 支付、结算方式与票据
1. 支付方式:长汇支持银行转帐、货到付款(现金)、网上在线支付(银联、网银支付等)三种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 商品到货时,客户须支付货款及未满规定免费送货金额时的送货费;部分商品或服务需支付预付款,货款到账确认后发货;
3. 月结客户按月结协议规定的账期结算;月结客户可采用银行转帐、网上在线支付(银联、网银支付)进行货款支付。
4. 长汇提供送货单,并可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商品的退换货处理
1. 客户在长汇商品交付后15天内,如遇以下情况,可与长汇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凭销售票据办理退换货。月结客户结账日期内,未收到货品发票时,可凭交货单办理退换货手续。
① 您在收到所购商品,签收过程中,如发现商品缺损、脏污、型号、数量不符或OA耗材内商品无长汇防伪标识时可当场提出全部退换货要求,致电长汇客户服务中心,我们在确定相关情况后2个工作日内将新商品免费至您处。
② 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该商品的使用,并与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然后将商品退回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对商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为商品质量时,长汇将为您免费办理退换货手续。个别商品的质量检测须根据厂家检测报告为准。
办公耗材类:
您在长汇购买的办公耗材15天以内(商品送达之日算起)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与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客户可以自行将该产品送交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或将商品送至长汇客户服务中心,由长汇代为检测,长汇将依据厂家检测中心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进行退换货服务。
整机类(如传真机、打印机、电脑等)
您在长汇购买的整机类产品15天内(商品送达之日算起)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与长汇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长汇将根据厂家产品检测中心的质量证明书为客户提供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家电、手机类产品的退换货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办理退换货服务。
2. 商品交付后15天内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换货的,长汇将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有偿的退换货服务;
① 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换货产生的物流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若需提供上门服务处理的,将收取相关上门服务费用;
② 因客户原因造成增值税发票开错,所产生邮寄费用或过期不能换票由客户自行承担;
3. 退款时间,长汇确定退货原因后正式受理退货手续开始15天之内;
4. 以下情况不能退换货:
① 因客户原因造成商品外观及外包装、使用性能损坏等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
② 根据客户的要求、特别购买定制的商品;
③ 合同规定的不可退货的商品;
④ 非质量原因的食品;
⑤ 外包装丢失的硒鼓、墨盒等OA消耗品;
⑥ 家电、手机和整机类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包条款执行,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
第九条 取消注册
1. 当客户发生如下情况时,或发生长汇认为不当事由时,长汇客户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客户资格,敬请谅解。
① 客户在订购后无故拖欠货款的;
② 客户订购后无故拒收一年超过三次及以上;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免除
因气候灾害、法律修改废除、交通事故、公众处分、运输公司的事故、劳动争议、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送货延迟或不能配送,而造成的客户损失的,广州市长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与客户使用条款相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长汇公司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目录的变更
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可能会发生式样、价格上的变更,另外也可能发生由于生产商停止生产某种商品而造成无法供货的情况,我们将通过网站第一时间更新信息,敬请谅解。
第十三条 使用条款的修订
本使用条款及商品目录的记载内容可以不经预告而直接修订。客户在条款修订后,对长汇的使用可视为对本条款修订内容的接受。
本客户使用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长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所有